NO 0001363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文件
省委办发(2009)88号
—————————————★—————————————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
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2009年11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推进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全面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1.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重要保证。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做好关心、教育、培养下一代工作,是关系国家前途和命运的战略工程,是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后继有人的希望工程,是关系亿万家庭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关心下一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力措施,努力把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抓紧抓好。
2.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期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正处在一个市场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转型时期,青少年很容易受到来自各方面多元、多样、多变的价值判断的影响。青少年成长道路上容易出现的思想迷惑、认识误区和不良习性等,既需要学校、家庭的教育培养,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帮助引导。关工委是在党委、政府领导下,以“五老”为主体,以教育培养下一代为目标的群众性工作组织,在对青少年的教育中可以发挥传承、引导、关爱、保护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充分认识关工委和“五老”队伍在培养教育青少年中的重要地位和独特优势、特殊作用,大力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我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构建和谐甘肃贡献力量。
二、围绕中心,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3.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党的理论不断创新,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关工委作为党委、政府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的参谋助手,要按照“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总体要求,紧贴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主动作为, 积极发挥作用。
4.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职能部门,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青少年,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着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大局,抓好“五老”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创新载体平台,着力打造活动品牌,努力为把青少年培养成为“四有”新人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5.新时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任务: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青少年,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立志,努力学习,注重实践,勤奋汲取和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提高服务社会、报效祖国的本领;积极开展“老少共建”、“小公民思想道德先进班级"创建活动,大力推进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探索与促进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三结合”协调有机发展的路子,整合教育资源,提高青少年的综合素质;广泛组织“五老”志愿者开展普法帮教活动,积极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针对各类弱势群体和特殊群体青少年,动员和倡导社会各界大力开展以关注、关爱、关心为主题的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活动;深入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工作,为党委、政府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三、健全组织,进一步加强各级关工委的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
6.建立健全关工委组织机构。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加强关工委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完善工作网络。进一步健全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组织机构。建立完善省、市、县各级直属机关、群众团体、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等的组织机构。按照属地原则,结合企业工作实际,指导企业建立起符合企业管理机制的关工组织。
7.加强县以上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按照《甘肃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工作条例》)的规定,配齐配强“三结合”的关工委领导班子,由在职的党政领导、德高望重的老同志和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分别担任关工委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形成有利于加强党委、政府领导,有利于有关部门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合力,有利于调动和发挥广大老同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机制。省关工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若干名,由德高望重的省级老领导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老干局、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等部门领导担任,同时由财政、劳动、司法、文化、科技、民政、人事、国资委、新闻出版、广电、工青妇等部门领导担任委员。省关工委设专职副主任1名,专职副主任兼省委老干局副局长(不占省委老干局领导职数),负责关工委日常工作。市(州)、县(市、区)关工委参照省委对省关工委干部的配备,由同级老干局负责同志兼任副主任。市(州)、县(市、区)关工委办公室分别配备县级和科级专职主任,进入同级老干局领导班子。
8.建立领导班子人员正常交替制度。各级党委要结合关工委领导班子的特殊性,探索建立领导班子人员退出和进入机制。要根据老同志身体、年龄等情况和在职党政领导、部门负责人的换届调整和岗位的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和补充,使关工组织始终保持一种活力,保持班子的稳定性和工作的连续性。
9.加强关工委办公室建设。县以上关工委下设办公室,为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参与政务、处理事务、搞好服务三项主要职责,承担文字综合、协调联络、督促检查等日常具体工作,发挥好承上启下、协调左右、联系内外的参谋助手和桥梁纽带作用。要按照《工作条例》的要求,为关工委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省关工委办公室为正县级建制,对内为省委老干部局的一个内设机构,对外称省关工委办公室。市(州)、县(市、区)关工委办公室应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所需编制在省、市(州)和县(市、区)现有编制内调剂解决,均实行公务员管理。
10.建立和完善关工委各项工作制度。建立领导负责机制、工作保障机制、联系督导机制、表彰激励机制。按照学习型、调研型、服务型、创新型、实干型关工委建设目标,健全学习培训、,调查研究、请示汇报、督促检查、工作例会、活动开展、评比表彰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逐步实现关工委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四、广泛动员,进一步发展壮大“五老”志愿者队伍
11.加强以“五老”为主体的志愿者队伍建设。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五老”为代表的广大老同志,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是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主要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关工委进一步发展壮大“五老”志愿者队伍,充分调动和保护老同志的积极性。在巩固原有“五老”队伍的基础上,广泛动员新退下来的、年纪较轻、热心青少年教育工作的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争取30%以上可以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离退休老同志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1 5%以上的老年人参与到关心下一代工作中来。
12.加强对“五老”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按照老专家、老教授、老科技工作者、老司法工作者等老同志的年龄结构、知识层次、专业特长,建立关工委报告团、宣讲团、关爱团、帮教团、科技文化和家教辅导团等“五老”自管组织。要本着自愿就近、发挥所长、量力而行的原则,广泛组织“五老”进入“五老” 自管组织,分别担任优良传统报告员、校外辅导员、普法帮教员、文化科技知识传授员、家教辅导员、思想道德宣讲员、净化文化环境监督员、捐资助学协调员、脱贫致富帮扶员、心理卫生咨询员等“十大员”,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加强对“五老”自管组织的工作指导,保持同“五老”人员的密切联系,及时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学习材料,听取他们的意见,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充分调动和发挥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各类青少年教育的活动载体
13.组织开展“老少共建” “老少互动、双向关爱”“大手拉小手”“十个一”、孝亲敬老“五个一”“讲政治、育新人,学科技、奔小康”“小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先进班级创建活动”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寓教于乐、寓教于理的活动,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民主法制、时代精神和科学文化教育,帮助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3.坚持以人为本,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少年思想、学习、工作、生活实际,不断创新工作载体,努力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要求。要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找准切入点,不断搭建活动平台、创新活动载体,使各种教育活动做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青少年,与时代同步、与青少年同行,使各项教育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六、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15.加大领导力度。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分管领导到位、组织协调到位、关心支持到位,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年终考核评比内容,并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党政分管领导要经常听取关工委工作汇报,参加关工委重大会议和活动,及时指导关工委的工作。县以上关工委每年要有重点地对当地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和工作检查;省委办公厅每3年要对全省关心下一代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督查。市(州)、县(市、区)要适时对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和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全省每5年召开一次“双先”表彰会,以总结经验,表彰树立典型,夯实基层基础,适应新时期工作需要和关工委的长远建设。
16.加强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各级组织、老干部工作部门要积极配合关工委组织发动“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活动;宣传部门要加强对关工委工作和“五老”先进事迹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下一代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文明办、教育、文化、工商、公安、司法、科技、新闻出版、广电、工青妇等单位部门要积极配合支持关工委工作,为关工委和“五老"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校外辅导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等工作创造必要条件。各级政府部门要面向青少年,优先青少年,统筹利用科技馆、图书馆、文化宫、博物馆、纪念馆、教育基地等各种教育资源的作用,做到横向联合、纵向沟通,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资源共享。
17.大力改善工作条件。各级党委、政府要珍惜和爱护老同志的工作积极性,积极解决好县以上关工委开展工作必须的办公用房、办公设施和工作用车等实际问题。各级财政要把关工委工作经费按部门预算规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州)关工委工作经费每年应不少于10万元,县(市、区)关工委工作经费每年应不少于4万元,市县安排数高于上述标准的不能减少,低于的要尽量达到。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专项活动经费。随着地方经济发展和财政增长,各级关工委工作经费要逐年有所增加。同时,支持关工委通过社会筹集、个人捐赠等多种形式,募集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资金和物资。
(此件发至县)
主题词:关心下一代工作 意见
—————————————————————————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2009年11月9日印发
—————————————————————————
(共印1650份)